西銘發2012第32號西銘礦2012年地測防治水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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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銘發2012第32號西銘礦2012年地測防治水管理辦法1西銘發〔2012〕32號關於下發《西山煤電西銘礦地測防治水及小煤關於下發《西山煤電西銘礦地測防治水及小煤礦管理辦法》的通知管理辦法》的通知礦屬各單位:為了進一步加大地測防治水工作監管考核力度,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整體推進我礦地測防治水工作,根據山西焦煤地發〔2012〕34號文件、西山煤電〔2012〕1號文及西山煤電〔2012〕162號文《深化礦井防治水專項整治,整體推進地測防治水工作的決定》要求,特製定如下管理辦法。一、成立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領導組組長:礦長、黨委書記常務副組長:總工程師副組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安監處長成員:各專業副總工程師企管辦紀委勞資科計劃科基建科財務科安監處礦調度生產科地質科機電科通風區抽采區科教中心供應公司各采區等負責人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地質科2辦公室主任:地質科科長(兼)二、明確職責,注重落實(一)領導組及辦公室職責1、礦長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負責礦井防治水技術工作。2、負責製定礦井地測防治水中長期規劃,製定礦井各階段防治水工作計劃。製定礦井地測防治水專項整治方案、考核辦法和應急救援預案。3、督促各單位地測防治水及小煤礦監管整治工作,檢查和驗收防治水專項工程。4、對各單位責任落實情況和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5、對各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考核,並按相關考核辦法預以獎懲。(二)各職能部門職責1、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協助總工程師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督促落實各項防治水工程及小煤礦監管工作的順利實施。2、地質科職責:地質部門是礦井地測防治水及小煤礦監管工作管理的直接責任單位,在礦領導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編製礦井年度地測防治水工作計劃,並監督檢查計劃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探放水及物探設計編製工作;負責職工防治水基本知識的培訓工作;負責掌握各礦水文地質情況及水患防治的情況;加強對周邊各類小煤礦的巡查,配合地方政府打擊非法和違法開采;協助領導組製訂和組織實施各階段礦井防治水整治與小煤礦監管專項整治方案,並對各單位進行考核。3、安監處職責:安監部門是礦井防治水和小煤礦監管工作的主要監督、監察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防治水整治的各項工作;負責隱患的排查,督查具體防患措施的落實;負責礦井防治水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實施。4、生產科職責:按規程要求設計留設各類防隔水煤柱,設計井下水倉、防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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