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西銘礦有掘必鑽工作管理辦法1西銘礦“有掘必鑽”工作管理辦法西銘礦“有掘必鑽”工作管理辦法礦屬各單位:為了貫徹落實省局“有掘必鑽”的要求,深刻吸取晟成煤業“1.19”和王家嶺“3.28”事故沉痛教訓,防止和減少我礦開掘過程中各類水災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經礦研究,特做製定如下管理辦法:一、加強技術及製度管理成立“有掘必鑽”專門監管小組,地質科負責日常技術指導和監管工作。組長:劉樹森副組長:李躍廉張彥青成員:地質科技術人員及各區隊技術區隊長二、職責分工及管理辦法1、鑽探施工由各開掘隊組自行施工。2、工作麵開工前必須有專門鑽探設計及安全措施,經相關單位審批後方可施工。3、各隊組工作麵配置岩石電鑽。鑽探施工必須使用岩石電鑽,嚴禁使用煤電鑽。4、在物探過程中,若發現前方有積水異常時,地質科應及時編製探放水設計,並以書麵委托的形式,發放到抽采區、打鑽隊、采區、隊組、礦調度、安監處等相關單位,由打鑽隊進行探放水施工。5、每次鑽探要求:鑽孔平麵呈扇形布置,終孔位置以滿足平2距3米為準,幫距控製18~20米,並保證超前距20米,鄰近小煤窯破壞區時,超前距30米。6、每次鑽探必須有詳細的原始記錄,鑽探原始記錄要有當班安全員、瓦檢員、跟班隊長簽字,並將鑽探成果交技術區長保存。7、在鑽探施工中,由當班安全員現場監管,確保按設計施工。8、鑽探施工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二○一一年七月
評論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