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關於召開全市煤炭工作會議的通知關於召開全市煤炭工作會議的通知關於召開全市煤炭工作會議的通知新礦集團、市直有關部門、各有關鄉鎮(辦事處)、各礦業公司、各煤礦:為深刻吸取“8.17”自然災害事故教訓,加強柴汶河及兩岸煤礦重大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對轄區內煤礦的安全監管責任,總結及安排部署全市煤炭工作,市委、市政府決定召開全市煤炭工作會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一、會議時間:會議時間:2008年2月日二、二、會議地點:會議地點:青雲山莊6號樓2樓多功能會議室三、三、參會人員:參會人員:1、市各大班子主要領導,新礦集團分管煤礦安全副經理;2、市直有關部門(煤炭局、國土資源局、安監局、監察局、公安局、檢查院、法院、經貿局、財政局、國資局、水利局、河道局、氣象局、環保局、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黨政主要負責人;3、各有關鄉鎮(辦事處)(青雲街道辦事處、新汶街道辦事處、汶南鎮、東都鎮、翟鎮、泉溝鎮、西張莊鎮、小協鎮、羊柳鎮、禹村鎮、樓德鎮)書記、鎮長、分管煤礦安全副鎮長;4、各煤礦(王家寨煤礦、小港煤礦、高佐煤礦、汶南煤礦、汶河煤礦、蓮花山煤礦、羊泉煤礦、韓莊煤礦、建新煤礦、光明煤礦、四槐樹煤礦、翟鎮煤礦、雙高煤礦、朝陽煤礦、沈村煤礦、樓德煤礦、九龍山煤礦、泰山能源協莊煤礦、泰山能源翟鎮煤礦、華恒礦業公司、盛泉礦業公司、良莊礦業公司、魯能泰山西周煤礦、陽光礦業公司、紅旗煤礦)礦長、書記、分管安全副礦長。四、四、會議要求:會議要求:請各參會人員在接到通知後做好準備,按時參加會議。
評論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