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83號令關於廢止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等兩部規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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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83號令關於廢止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等兩部規章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廢止〈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等兩部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7月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長楊棟梁2015年7月2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廢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廢止《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等兩部規章的決定《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等兩部規章的決定為適應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需要,現決定廢止以下兩部規章:一、《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2005年1月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21號公布)。二、《國有煤礦瓦斯治理安全監察規定》(2005年1月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22號公布)。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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