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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開展煤礦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開展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開展煤礦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煤礦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9〕44號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以遏製煤礦重特大事故為目標,依法嚴厲打擊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煤礦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管理製度,強化隱患排查和風險預防控製,推進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國家煤礦安監局決定自即日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煤礦安全集中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整治重點內容(一)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上級公司向所屬煤礦超額下達生產指標的,一些煤炭賦存條件較好的地區突擊蠻幹的;(二)超層越界開采和違法違規開采保安煤柱的,以假圖紙、假密閉等隱瞞作業地點生產的;(三)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設備、工藝的;(四)安全監控係統功能不完善、運行不正常的,井下違規放炮、動火的,瓦斯超限作業的;(五)火區、高冒區、采空區等隱患排查治理和密閉管理不到位的;(六)采深超千米災害嚴重礦井未落實限產、減人、緩采、禁采、退出等措施的,高風險煤礦“體檢”發現的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的;(七)煤與瓦斯突出、衝擊地壓、自然發火、水害嚴重礦井治理措施不落實的;(八)已列入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方案應淘汰退出仍以“過渡期”“回撤設備”等名義違規生產的;(九)停產停工礦井違規複產複工的,技改礦井不按批準工期施工的;(十)采掘工程違規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符合規定的;(十一)各地認為應當集中整治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二、有關工作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紮實開展工作。地方政府明確的牽頭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製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定檢查對象、內容和要求,落實工作措施和時間表、路線圖,要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確保集中整治有序開展。(二)統籌協調推進。要將集中整治作為歲末年初工作的重中之重,與“打非治違”、煤礦重大災害防治、落後產能淘汰退出、煤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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