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大力推進標準工作的通知(2017)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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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大力推進標準工作的通知(2017)59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關於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關於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安監總煤行〔2017〕59號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為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進一步夯實煤礦安全生產基礎,防範和遏製重特大事故,提高煤炭穩定供應能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切實提高對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在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實踐基礎上,融合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內容,遵循煤礦安全生產客觀規律,形成的煤礦安全基礎建設工作體係,是對多年來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的科學總結,是我國煤礦邁向國際通用安全管理體係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指出,要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法》中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地區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和各煤炭企業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作為加強安全、生產、技術和現場管理的重要平台和實施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積極構建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質量達標“三位一體”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體係,推動煤礦安全生產關口前移,有效降低煤炭產能過剩時期積聚的安全風險,化解煤礦安全投入不足、基礎鬆動、培訓和現場管理滑坡等突出矛盾,促進煤礦企業築牢夯實安全基礎,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科學化水平,改善職工作業環境,提升抵禦事故風險能力,有效防範和遏製重特大事故,促進我國煤炭工業轉型升級和長期平穩健康發展。二、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宣貫培訓工作新修訂發布的《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煤安監行管〔2017〕5號,以下統稱新標準)將於2017年7月1日試行,各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主管部門和各煤炭企業要立即行動起來,組織新標準宣貫培訓工作。一是明確培訓責任。各地區、各煤礦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組織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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