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河北省井下六大係統驗收與評分辦法—1—河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河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係統六大係統”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試行)第一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提高全省煤礦安全保障能力,規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係統”建設完善標準,確保建設質量,依據《煤礦安全規程》、《關於印發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係統”建設完善基本規範(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煤裝〔2011〕33號)、AQ標準等相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第二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河北省境內各類合法生產經營的煤礦。第三第三條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係統”檢查驗收以子係統為基本驗收單位,各子係統建設完成一個,驗收一個。在本辦法下發前已完成驗收的礦井,需對照本辦法對已驗收的係統重新進行自檢,達不到相關要求的,應在本辦法下發1個月內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國家出台相關驗收標準後,本辦法相關內容廢止,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第四第四條各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係統”的驗收工作。礦井申請驗收需提交的資料:驗收申請書、自檢報告、係統設計(或補充設計)及批複文件、係統布置圖。第五第五條檢查驗收程序:礦井完成“六大係統”1個子係統→煤礦自檢(合格後)→向所在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提出書麵驗收申請(同時報送相關資料)→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牽頭,會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和煤礦隸屬二級公司,在受理申請20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填寫驗收表)→驗收合格的,由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以文件形式(附驗收表複印件)報省煤炭安管局和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備案。第六第六條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1.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係統”建設驗收評分以每個單項係統為基準,滿分為—2—100分。2.每個單項係統驗收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在驗收中對每個驗收分項進行計分,與分項要求不符的對照評分辦法扣除相應分值,各分項分數扣完為止,各分項得分之和,為該係統實際得分。3.礦井單項係統驗收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否決項中全部符合規定要求,該係統為合格;總分小於80分或否決項中有1項達不到要求,該係統即為不合格。4.檢查標準及驗收評分表詳見附表1—附表6。—3—附表1河北省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驗收標準檢查單位:分數:驗收結論:礦井基本信息礦井名稱礦井名稱隸屬隸屬公司(集團)公司(集團)主要配套設備型號主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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