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總則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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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總則6.261山西省煤礦山西省煤礦(井工井工)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總則第一條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進一步推進我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按照“七高一文明”的發展模式,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以下簡稱“標準及評級辦法”)。第二條第二條本標準及評級辦法適用於山西省境內所有合法生產的井工煤礦。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分為一、二、三級。竣工投產礦井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參照本標準執行。第三條第三條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安全方麵:一級標準化礦井年度百萬噸死亡率為0,不得發生死亡事故;二級標準化礦井年度百萬噸死亡率必須控製在市或集團公司當年百萬噸死亡率以下,且不得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三級標準化礦井考核年度內不得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2.依法開采:必須具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營業執照等證照,並齊全有效。3.采煤方法:必須實現正規壁式開采或按批準的采煤方法開采,生產布局合理,采掘關係正常。4.瓦斯抽放:礦井“四量”即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回采煤量、高瓦斯及“雙突”礦井抽采煤量符合規定,采區回收率達到規定。礦井產量不得超過礦井瓦斯抽采係統能力。2第四條第四條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專業分為11個,即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信息調度、應急救援、地麵設施、安全管理和職業健康,各專業采用百分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評級計分以100分為滿分,按專業得分乘以權重係數,計算結果為礦井總得分。各專業的權重係數見下表。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評級各專業權重係數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評級各專業權重係數序號專業權重序號專業權重1采煤0.107信息調度0.072掘進0.108應急救援0.063機電0.109地麵設施0.054運輸0.0710安全管理0.105一通三防0.1811職業健康0.056地測防治水0.12第五條第五條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一級:檢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專業不低於90分,其它4個專業不低於80分。二級:檢查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采煤、掘進、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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