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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動火未履行監護職責的08.4.20違章動火未履行監護職責的處罰決定違章動火未履行監護職責的處罰決定(2008年第十六期總第四十二期)年第十六期總第四十二期)由於缺乏溝通監管不到位的《精煉分析室外微量管著火事故的處理決定》已作為全公司事故案例教育素材進行學習,全體員工就形成事故的原因和防護措施及處罰力度進行了深刻反思並分別寫出心得,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時隔沒幾天又一起未履行屬地溝通、監護責任在受限區域違章動火的未遂事故發生了,這是與30萬噸技改項目並網合叉前夕一次成功前夕的氛圍極不和諧的一道音符。這起事故發生在合成車間16機崗位,但是我們還有多少動火點是處於失控狀態,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員工同誌們,用鮮血書寫的事故難道還讓發生在嗎?一、事故經過2008年4月20日7點40分,鑫宇施工隊一名未攜帶《動火許可證》的人員貓在正常生產的1號壓縮機廠房與水冷池當中的多根疏氣管道中進行切焊導淋管道,作業現場施工方和屬地責任方均無人監護,現場作業環境無任何隔離防護措施,被安環部長巡檢時發現,給予了立即製止未有造成大的事故發生,此行為對正常生產的1#16壓縮機機的安全運行造成威脅,形成了重大未遂事故。二、事故定性本起事故屬違章作業且未履行監管責任的未遂事故三、處理決定1、鑫宇施工作業人員在未攜帶《動火許可證》和無動火監護人的受限區域動火使受限區域的動火處於失控危險狀態,罰款1000元;2、合成車間16壓縮機崗位主操陳清芳,對在本轄區動火行為未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罰款300元;3、對車間安全副主任、車間主任分別罰款200元、100元;4、安環部包片安全員罰款50元。又一次典型的違章作業及未盡監護職責的事故案例放在我們麵前,如果釀成事故所形成的後果大家可想而知,要求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查找自已工作中的失誤及以後工作中的注意事項,為30萬噸合叉並網一次成功創造一個堅實的安全基礎。200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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