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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直讀式粉塵濃度測量儀通用技術條件ICS13.100D09備案號:MT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行業標準MT/T163—201X代替MT163-1997直讀式粉塵濃度測量儀通用技術條件Generaltechnicalconditionfordirectreadinginstrumentfordustconcentrationmeasurement(送審稿)201X-XX-XX發布201X-XX-XX實施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MT/T163-201×I目次前言II1範圍12規範性引用文件13術語和定義14型號命名25技術要求26試驗方法47檢驗規則78標誌、包裝、運輸、貯存8MT/T163-201×II前言本標準按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進行編寫。本標準是對MT163-1997《直讀式粉塵濃度測量儀表通用技術條件》的修訂,與MT163-199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增加了直讀式粉塵濃度測量儀表型號命名(見4);——在技術要求中增加了電源及充電的技術要求(見5.4);——將測塵儀粉塵濃度測量相對誤差:±10%或±25%,改為:射線類±15%,其他類±20%(見5.6,1997年版的4.5);——將總粉塵測塵儀采樣流量誤差不大於5%,呼吸性粉塵測塵儀采樣流量誤差不大於2.5%,改為采樣流量誤差不大於3%(見5.8.2,1997年版的4.7.2);——將采樣流量穩定性中采樣流量變化不大於5%提高到不大於3%(見5.8.3,1997年版的4.7.3);——將“采樣時間誤差要求由采樣時間等於或小於1min時,誤差不大於2%,采樣時間大於1min時,誤差不大於3s”改為“采樣時間誤差應不大於1.0s”(見5.9,1997年版的4.7.4);——增加連續工作時間的技術要求(見5.10);——將“測塵儀帶電回路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不得小於20MΩ;耐潮試驗後不小於1MΩ”改為“測塵儀帶電回路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不得小於50MΩ;耐潮試驗後不小於1.5MΩ”(見5.13.1,1997年版的4.8.1);——增加測塵儀采用輕金屬外殼時,應通過摩擦火花試驗的要求(見5.15.5);——增加了采樣器連續工作時間的試驗方法(見6.9);——增加了摩擦火花試驗方法(見6.21);——檢驗規則項目表中增加了連續工作時間,外殼材料摩擦火花要求(見第7章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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