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發布《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的通知(安監總煤裝〔2008〕49號)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各有關中央企業:為提高煤礦安全保障能力,淘汰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及工藝,預防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發布《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詳見附件),請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各煤礦企業遵照執行。二○○八年三月十一日附件: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1.QC8、QC10、QC12係列電磁起動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2.采用CJ8、CJ10係列接觸器的礦用隔爆型電磁起動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3.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係列熱繼電器的礦用隔爆型電磁起動器和綜合保護裝置(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4.采用DZ10係列塑殼斷路器的礦用隔爆型饋電開關(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5.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型刀開關(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6.GL動圈式反時限過流繼電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7.KSJ、KSJL係列變壓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8.油斷路器(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9.TKD型絞車電控(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10.非本質安全電話機(包括普通電話機和礦用隔爆磁石電話機和礦用隔爆磁石電話機,發布之日起禁止使用)11.非防爆柴油機無軌膠輪車(發布之日起禁止使用)12.單缸防爆柴油機無軌膠輪車(發布之日起禁止使用)13.JKA型礦井提升機(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14.KJ型礦井提升機(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15.XKT型礦井提升機(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16.水阻調速的調度絞車(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17.JBT局部通風機(發布之日起一年後禁止使用)18.回采工作麵木支柱支護(800毫米以下煤層除外。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19.回采工作麵金屬摩擦支柱支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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