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科技裝備處2019安全投入專項監察方案-改附件5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投入專項監察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投入專項監察工作工作方案方案為確保煤礦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提高礦井安全水平,保護礦工生命安全,根據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2019年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計劃,特製訂本方案。一、監察對象煤礦集團公司,全省範圍正常生產、建設煤礦企業。二、監察內容(一)是否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和地方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是否將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報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二)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製度、管理台賬並嚴格落實;(三)是否存在《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投入監管監察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6〕20號)中的9種情形。三、監察方式(一)煤礦集團公司、各煤礦企業對照上述內容開展自查。(二)各監察分局(站)要將安全投入專項監察納入本年度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計劃,至少監察一個轄區內煤礦集團公司,監察煤礦總數不少於轄區內生產、建設礦井(停建、停產礦井除外)總數的20%。省局按照本年度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計劃進行安全投入專項監察。監察工作由科技裝備處組織,機關相關處室和轄區監察分局(站)共同參與。(三)主要通過聽取彙報、查看資料和台賬記錄、座談、現場監察等方式進行,對照監察內容要素表逐項核實(詳見附表1),其中重點內容如下:一、《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貫徹落實情況,是否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製度,是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程序、職責及權限,是否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費用;二、是否編製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是否將安全費用納入企業財務預算;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是否按照管理權限報同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三、是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列支是否符合財企〔2012〕16號文件規定;四、是否出現《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投入監管監察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6〕20號)中的9種情形。(四)監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要依法下達執法文書,對存在煤安監監察〔2016〕20號文件中九種情形之一的礦井,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九十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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