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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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遼安監人事〔2008〕13號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保護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按照省政府有關農民工工作部署,結合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際,提出如下進一步做好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一、總體工作要求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國發〔2006〕5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06〕35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關於加強農民工安全培訓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培訓〔2006〕228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抓好重點行業領域,特別是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企業農民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增強農民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將農民工問題列為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認真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企業認真執行國家關於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標準,保障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權益;嚴厲查處事故,依法落實事故責任追究製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依法加大對隱瞞事故的處理力度和經濟處罰力度,切實維護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積極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配合,加快對農民工較為集中、安全風險程度較高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行業領域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進程,並探索在這些行業推行商業保險的政策措施,進一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二、2008年重點工作(一)強化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強化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全麵提高農民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各企業和培訓機構要對參加培訓的農民工進行嚴格考核,對考核合格者,頒發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書。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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