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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安監監察2017 6號文件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開展煤礦安全自檢自改工作的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開展煤礦安全自檢自改工作的通知通知煤安監監察〔煤安監監察〔20172017〕6號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為切實做好煤礦全麵安全“體檢”專項工作,督促煤礦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查找煤礦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風險和隱患,提升煤礦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製定了煤礦安全自檢表,現印發給你們,指導煤礦企業開展自檢自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自檢範圍一、自檢範圍正常生產、建設煤礦,複工複產煤礦。二、組織形式二、組織形式自檢工作由煤礦企業自身或委托安全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參加自檢的技術人員應涵蓋煤礦生產所涉及的地質、采礦、通風、機電、安全等主體專業,並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資格。三、開展時間三、開展時間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煤礦應於4月中旬完成自檢。複工複產煤礦在複工複產前必須開展自檢。四、自檢內容四、自檢內容煤礦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依據《井工煤礦安全自檢表》、《露天煤礦安全自檢表》(見附件1、2,建設煤礦參照執行)開展自檢。五、有關要求五、有關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煤礦礦長是自檢自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製定工作方案;委托中介機構承擔的,中介機構還應製定評價方案。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不走形式、不走過場,確保自檢自改工作取得成效。煤礦企業集團公司要及時掌握並督促所屬煤礦開展自檢自改工作。(二)及時彙總分析,提交報告。煤礦自檢結束後,要進行認真分析,製定並落實整改措施,提交自檢自改報告。自檢報告須經煤礦上一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煤礦礦長(實際控製人)簽字確認後,按屬地管理原則報送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監察機構。自檢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煤礦基本情況。煤礦隸屬關係;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持證情況;各生產、安全係統簡要情況;2017年“采、掘、抽”接續計劃情況;主要災害類型和等級;采取的主要災害防治措施;近3年事故情況。2.自檢自改情況。參與自檢工作人員構成;存在的主要風險和隱患,原因分析,采取的針對性措施和初步落實情況。3.煤礦自檢表格。(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企業要建立台賬,並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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