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煤炭行業標準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2附件2煤炭行業標準化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煤炭行業標準化管理,規範煤炭行業標準製定工作,促進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和《煤炭標準化管理辦法》,製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煤炭行業標準的製定和煤炭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業標委會)的組建、構成、換屆、調整、撤銷和監督管理。第三條煤炭行業標準是指沒有國家標準,又需要在煤炭行業內統一技術和管理要求而製定的標準。煤炭行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與有關國家標準相抵觸,不得低於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第四條行業標委會是指從事煤炭行業標準化工作的非法人技術組織,負責本專業技術領域內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第五條煤炭行業標準重點圍繞本行業領域工程技術、重要產品、服務和行業管理需求製定,注重標準的係統性和3通用性,其中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煤炭行業標準在行業內強製使用。第六條煤炭行業標準的製定包括立項、起草、審查、報批、編號、批準發布、備案、出版、複審、修訂、修改工作。第七條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煤炭行業標準的製定和行業標委會的規劃、協調、組建、撤銷等管理工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行業標準化管理機構管理行業標委會,並對煤炭行業標準的起草、技術審查、報批、出版、複審等工作進行管理。第二章行業標委會的組織機構第八條行業標委會在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指導和監督下,在本專業領域內承擔以下工作職責:(一)提出本專業領域標準化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議;(二)編製本專業領域行業標準體係,根據社會各方的需求,提出本專業領域製修訂行業標準項目建議;(三)開展行業標準的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複審及標準外文版的組織翻譯和審查工作;(四)開展本專業領域行業標準的宣貫和標準起草人員的培訓工作;(五)承擔歸口行業標準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工作;(六)開展行業標準實施情況的評估、研究分析;4(七)組織開展本專業領域國內外標準一致性對比分析,跟蹤、研究相關領域國際標準化的發展趨勢和工作動態,組織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八)管理下設的分技術委員會;(九)承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分技術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參照行業標委會的工作職責執行。第九條行業標委會由委員組成。委員人數不少於21人,其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原則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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