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發《神東煤炭集團專項資金結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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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發《神東煤炭集團專項資金結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1-神東〔2013〕134號關於下發《神東煤炭集團專項資金結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各單位、各部門:現將《神東煤炭集團專項資金結算管理辦法(試行)》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主題詞:製度資金結算通知神東煤炭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2013年3月12日印發神華神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文件-2-神東煤炭集團專項資金結算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第一條為了規範專項資金結算管理,提高結算效率,在公司原管理流程不變的情況下,將專項資金核算業務歸屬公司各單位核算,實現計劃編製、過程管控、財務結算相統一,在《神東煤炭集團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特製訂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結算是指年度內列入公司專項資金計劃中的項目(包括維簡費、安全費、大修理費、生態建設資金、科研費、更新改造資金、國家及地方財政獎勵或撥付的專項資金以及其它按規定需集中統一管理的資金)的結算。第三條第三條專項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分級使用、分級分項目明細核算。第四條第四條大修理費、生態建設資金中的綠化費按照實際發生的原則,當年發生當年進成本費用,節餘部分不得結轉下年度使用;其他專項資金年度節餘可結轉到下年度繼續使用。第二章組織與職責第五條第五條規劃發展部負責將專項資金項目導入ERP係統,負責專項資金項目結算的計劃審核工作。第六條第六條財務部負責專項資金項目結算審簽(驗工計價),項目資金計劃撥付,按照公司資金授權審批規定報批,對專項資金結算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3-第七條第七條核算中心負責專項資金項目具體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第八條第八條公司各單位是專項資金使用主體,負責在係統內下達專項項目及日常業務管理和台賬登記工作。第九條第九條專項資金使用單位財務科具體負責本單位專項資金項目的核算,項目實施單位專項資金管理部門負責台賬登記與管理,財務科負責每月與本單位專項資金管理部門進行項目核算與台賬登記核對。第十條第十條內控審計部負責專項資金項目的審計工作。第三章結算範圍第十一條第十一條維簡費、安全費、大修費、更新改造項目、財政部門獎勵或撥付的專項資金項目,由項目單位財務科負責核算;公司集中管理的項目在財務部核算。第十二條第十二條綠化費項目由環保管理處財務科負責核算;科研費項目由神東技術研究院財務科負責核算;可持續發展基金、礦山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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