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做好煤礦安全監察隨機抽查工作的實施意見(煤安監監察〔2016〕1號)
文檔簡介: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做好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做好煤礦安全監察隨機抽查工作的實施意見煤礦安全監察隨機抽查工作的實施意見煤安監監察〔2016〕1號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創新監察執法方式,提高監察執法效能,按照《全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係統推進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安監總政法〔2015〕108號)要求,結合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進一步規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的意見》(安監總煤監〔2015〕103號),現就做好煤礦安全監察隨機抽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見:一、隨機抽查工作機製(一)隨機抽查是指隨機抽取監察對象、隨機選派監察人員對煤礦企業開展現場監察執法的一種方式,有利於公正行使監察執法權力,提高執法工作公信力。(二)國家煤礦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省級煤礦安監局開展隨機抽查工作。省級煤礦安監局組織開展轄區內的隨機抽查工作,並督促、指導所屬監察分局實施在其監察區域內開展隨機抽查工作。二、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三)按照分類分級監察的要求,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應能反映煤礦企業災害特點及安全狀況,每年更新一次,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四)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原則上應從年度監察計劃確定的煤礦中選取。監察周期小於1年(含1年)的煤礦,應全部納入當年度抽查對象名錄庫;監察周期大於1年的煤礦,還應從當年度監察計劃之外的煤礦隨機抽取不少於10%的比例納入抽查對象名錄庫。(五)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應自下而上分級建設。監察分局按照監察區域,建立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並作為省級煤礦安監局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分庫。省級煤礦安監局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在監察分局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基礎上建立。省級煤礦安監局應加強對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的管理,並將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三、隨機抽查執法單元庫(六)省級煤礦安監局及其所屬監察分局要充分考慮本單位監察執法人員數量、年齡結構、專業等情況,將本單位所有監察執法人員編成若幹個執法單元組,建立起以執法單元組為基本單位的執法單元庫。執法單元組可分為綜合組和專業組,二者在人員組成上可以交叉。綜合組由涵蓋煤礦不同專業的監察員若幹名組成,專業組由2名或2名以上相關或同類專業的監察員組成。各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以聘請相關專家為隨機抽查
評論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