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突出煤層消突後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的複函(煤安監司函辦〔2018〕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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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突出煤層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突出煤層消突後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問題的複函消突後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問題的複函煤安監司函辦〔2018〕78號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你局《關於突出煤層消突後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的請示》(吉安監管煤行管〔2018〕235號)收悉。經研究,函複如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突出煤層經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後,為無突出危險區,可以采用放頂煤開采;經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後,為突出危險區,必須采取“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並經效果檢驗有效的,可以采用放頂煤開采。請你局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有關規定對轄區內采用放頂煤開采工藝的煤礦加強監管。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2018年10月30日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突出煤層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於突出煤層消突後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問題的複函消突後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問題的複函煤安監司函辦〔2018〕78號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你局《關於突出煤層消突後采用綜采放頂煤開采的請示》(吉安監管煤行管〔2018〕235號)收悉。經研究,函複如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突出煤層經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後,為無突出危險區,可以采用放頂煤開采;經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後,為突出危險區,必須采取“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並經效果檢驗有效的,可以采用放頂煤開采。請你局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有關規定對轄區內采用放頂煤開采工藝的煤礦加強監管。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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