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煤礦安全監察站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公告(2020)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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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4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和《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晉煤監辦〔2019〕70號),現將對山西忻州神達大橋溝煤業有限公司等2座煤礦及有關人員的安全行政處罰信息予以公示,並接受社會監督。附件:忻州煤礦安全監察站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忻州煤礦安全監察站2020年5月9日附件附件忻州忻州煤礦安全監察站煤礦安全監察站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序號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日期決定日期執法執法主體主體執法執法對象對象違法事實違法事實執法依據執法依據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12020年4月30日忻州煤礦安全監察站山西忻州神達大橋溝煤業有限公司9#煤層為配采項目建設區域,布置90101綜采工作麵,截止2020年4月,已推進100米《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責令停產整頓,罰款人民幣壹佰零伍萬元整(¥1,050,000.00),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22020年4月30日忻州煤礦安全監察站山西忻州神達大橋溝煤業有限公司礦長李×9#煤層為配采項目建設區域,布置90101綜采工作麵,截止2020年4月,已推進100米《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罰款人民幣柒萬元整(¥70,000.00)32020年5月9日忻州煤礦安全監察站陽泉煤業集團天安煤礦有限公司1.4月24日,對20103工作麵上隅角、回風流采用催化原理的甲烷傳感器,使用1.5%的標準甲烷氣樣調校時,測量值穩定顯示時長為7s、3s,不足90s;20105運輸順槽二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未安裝打滑、跑偏、堆煤、撕裂保護裝置;20105運輸順槽二部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m~15m處未設煙霧傳感器;2.編號為031-040的10台JCB4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最近一次調校為4月16日,超過15天未調校。《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分別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合並罰款人民幣柒萬元整(¥70,000.00)(2020年第14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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