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台賬台賬種類:安全生產檢查單位名稱:溫州市嘉麟表麵處理設備有限公司台賬編號:05說明一、企業應根據安全檢查計劃,開展綜合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日常檢查和節假日檢查;各種安全檢查均應按相應的安全檢查表逐項檢查,並與責任製掛鉤。二、企業安全檢查形式與內容應滿足:(一)綜合性檢查應由相應級別的負責人負責組織,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製為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麵安全檢查。廠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月度不少於一次,車間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周不少於1次;主要負責人全年參加安全檢查不得少於4次。(二)專業檢查應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係統人員進行,主要是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築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檢查每半年不少於一次;(三)季節性檢查由各業務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係統相關人員進行,是根據當地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四)日常檢查分崗位操作人員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崗位操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進行日常檢查。(五)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方麵進行的檢查。三、安全檢查要求:一般指“六查”,即:查思想、查製度、查管理、查隱患、查事故處理和安全投入。四、整改:企業應對安全檢查所查出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製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間、責任人,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保存相應記錄。企業各種檢查的主管部門應對各級組織和人員檢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定期進行檢查。五、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第五十一條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表05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記錄檢查日期:年月日注:1、檢查類別包括自查、互查、上級檢查等;2、存在問題達到事故隱患級別的要填入“事故隱患登記表”。檢查類別組織檢查人記錄人受查單位或部位參加人員簽名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處理措施及意見被查單位負責人簽字:年月日檢查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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