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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灤(集團)蔚州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北陽莊礦關於開灤(集團)蔚州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北陽莊礦“9·17”機電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複機電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複開灤(集團)蔚州礦業有限公司:2015年9月17日13時47分,開灤(集團)蔚州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北陽莊礦(以下稱北陽莊礦)地麵35kV變電站6kV配電室發生一起機電事故,造成1人觸電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7.18萬元。事故發生後,你公司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向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張家口監察分局、張家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了事故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張家口監察分局組織張家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等單位成立了開灤(集團)蔚州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北陽莊礦“9·17”機電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並聘請有關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者和事故單位的處理處罰建議,並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現對事故調查報告批複如下:一、同意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的認定(一)事故的直接原因檢修高壓開關櫃手車工作現場負責人劉堯旺,未聽從現場主要負責人楊國彥指令,擅自將6214#開關櫃手車拉出,發現手車室的後壁靜觸頭盒隔板歪斜,未戴安全帽、手套,直接用右手調整隔離擋板,手指意外接觸到下隔離C相帶電靜觸頭,左手對小車櫃底部放電,頭部對小車櫃頂部放電,電擊致死。(二)事故的間接原因1.現場人員違反勞動紀律、冒險違章作業。劉堯旺身為現場工作負責人,未聽從現場主要負責人指令,擅自打開已上鎖的開關櫃,並且明知負荷側靜觸頭帶電的情況下,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操作。2.現場安全管理差。現場監管人員未對現場工作進行有效管控,未有效製止冒險違章作業行為,未及時糾正操作人員個體安全防護用品佩戴不齊的問題,對開關櫃門鎖鑰匙存放使用隨意。3.機電安全技術管理漏洞多。工作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操作性不強、缺乏針對性,編製不認真、審批不嚴格、貫徹落實不到位;工作票格式不規範,缺少作業措施項目,工作中斷、負責人變更違反規定;現場實施的工作任務與工作票填寫的任務不符;對要害場所巡查製度執行不到位。4.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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