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第一條第一條:礦井主要災害的範圍本管理規定所指礦井主要災害為:一通三防、頂板管理、防治水、機電運輸、職業病防治等。公司將礦井瓦斯、煤塵爆炸危險和透水危險做為重大危險源管理。第二條:第二條:礦井主要災害的管理責任分工(一)公司生產技術部、規劃發展部對礦井主要災害管理負直接責任;安全監察部負監督檢查責任;(二)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對主要災害防治的審批、檢查、管理責任;(三)公司規劃發展部對礦井主要災害防治負製訂計劃、上報審批、打印下發等管理責任。第三條:第三條:礦井主要災害的管理程序(一)公司要認真組織對礦井各項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調查、分析,研究確定礦井的主要災害的內容,對列入災害內容的,要加強監控和管理。(二)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要嚴格執行“四個必須”規定,即:存在隱患的現場必須揭示重大隱患警示牌、必須由主管領導組織現場辦公、必須製訂專項治理整頓措施、必須明確整治期限和責任人。(三)公司必須每年按要求編製災害防治計劃,對本礦井涉及到的各類主要災害全麵納入防治範圍,每兩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評估報告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評價機構進行。(四)嚴格執行災害預防計劃的編製、申報與批複工作,做好重大災害防範工作。1.編製年度災害預防計劃時要符合國家、省局和公司等有關的安全管理規定,製定明確的計劃內容、步驟、方法、責任人和考核獎懲。2.災害預防計劃要經主管工程師和總工程師簽審後報請精煤公司進行審批。3.審批合格後,報**股份公司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督察部備案,同時報公司生產技術部和安監部備案。(五)公司要嚴格落實礦井災害防治計劃的規定;加強對災害預防計劃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保證按計劃落實到位,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第四條:第四條:主要災害的管理製度(一)安全辦公會議製度:公司業務保安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召開一次專業會議,對主要災害防治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回顧,研究下步重點工作安排。會議由生產技術部部長組織落實。(二)隱患排查製度:要執行事故隱患三級排查製度。公司每半月進行一次礦井主要災害隱患分析排查工作;各區科每周進行一次礦井災害的隱患分析排查工作;各作業班組每班必須排查一次,嚴格執行安全確認製度和班末驗收製度。(三)安全檢查製度:公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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