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3 浙江省海寧市龍洲印染有限責任公司“12·3”汙水罐體坍塌事故調查報告
文檔簡介:
-1-閩安委辦〔2019〕68號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浙江省海寧市龍洲印染有限責任公司“12·3”汙水罐體坍塌事故通報的通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安委會:現將《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浙江省海寧市龍洲印染有限責任公司“12·3”汙水罐體坍塌事故的通報》(安委辦函〔2019〕68號,以下簡稱《通報》)轉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並抓好貫徹落實。一、立即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安全生產擺在突出位置,結合正在開展的全省安全生產集-2-中整治工作,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通報》要求,對轄區內輕工、紡織行業企業汙水罐等環保設施逐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排查汙水罐等環保設施的規劃、選址、設計、建造、使用、報廢等各環節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明確監管責任,避免出現監管盲區,並在2020年1月底前完成排查和監管責任落實工作,建立台帳和檔案。二、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各地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有關監管部門要依法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的或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采取停產整頓、吊銷證照、關閉取締等措施。三、認真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狠抓各項安全防範和責任措施落實,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2019年12月24日(此件主動公開)-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浙江省海寧市龍洲印染有限責任公司“12·3”汙水罐體坍塌事故的通報安委辦函〔2019〕6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中央企業:2019年12月3日17時19分許,浙江省嘉興海寧市許村鎮蕩灣工業園區內海寧市龍洲印染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汙水罐體坍塌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3人重傷。據初步了解,該公司有3個厭氧汙水罐(以下簡稱汙水罐),其中1號汙水罐(呈圓柱形,直徑24米,高30米,容積約1.3萬立方米)發生坍塌,砸中相鄰的海寧市都彩紡織有限公司和海寧市億隆紡織有限公司部分車間,造成部分廠房倒塌。同時,罐體內大量汙水向廠房內傾泄,廠區內工人被傾泄的汙水衝散,部分工人因廠區內囤放的布匹坍倒受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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