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改)內蒙古黃陶勒蓋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巴彥高勒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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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改)內蒙古黃陶勒蓋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巴彥高勒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辦法-1-巴礦煤發〔2017〕134號內蒙古黃陶勒蓋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巴彥高勒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方案各科部室、各單位: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機製的重要指示精神,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創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遏製重特大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結合礦井實際製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和上級安全風險預控管理指示精神,以科學發展為指導,牢固樹立“風險失控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始終把風險預控挺在隱患的前麵,把隱患排查挺在事故的前麵,嚴格落實關口前移、風險導向、源頭治理、精準管理、科學預防、持續改進的要求,著力-2-構建以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為基礎,以風險預控為核心,以隱患排查管控為重點,以預控保障機製為支撐,以信息化為運行平台的風險預控管理體係,促進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和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使危險源始終處於受控狀態,有效消滅和控製各類事故的發生,切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製,確保礦井安全穩定健康發展。二、管控原則(一)超前預防。對生產活動中的安全風險進行有效辨識、科學評估,及時掌握風險源的風險狀態,並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經常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工作,把各類風險管控到位,防止風險轉變成事故隱患,切實預防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二)全員參與。安全風險管控需要全員參與,包括管理、作業場所的所有人員。(三)過程控製。安全風險涉及生產活動的全過程,需要生產單位全過程參與。(四)持續改進。風險管控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一種方法、手段,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方法,改進工作過程控製、提升風險管控有效性,提高管理水平。三、職責分工(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領導組-3-為確保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礦長全麵負責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與管控工作領導組。組長:礦長副組長:其他礦班子成員成員:各專業副總工、各科部室負責人、各單位(車間、區隊)負責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下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與管控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處,安監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協調組織和督導檢查。安監處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推進、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製建設,及時總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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