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警示通報近期,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榆林監察分局在通過事故風險分析平台開展遠程巡查時發現:橫山區石馬坬、水壩灘等煤礦監測監控係統中井下CO傳感器頻繁超限報警,未及時處置,分局決定對上述煤礦隱患開展立案調查,擬對煤礦以及負有責任的礦長、監控係統分管領導、主管人員予以處罰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一、隱患情況一、隱患情況1.井下個別地點設置的CO傳感器頻繁出現超限報警,報警時間長、累計條數多,未及時處置。2.監測監控人員定期對CO、甲烷傳感器標校時,3.將地麵煤棚的CO、溫度、防塵等傳感器接入礦井監測監控係統中,未與井下傳感器予以區分,導致出現報警條數增多的情況。二、暴露出的問題二、暴露出的問題1.個別煤礦對監測監控管理不到位,對係統發出的超限報警異常信息,未能及時采取措施處理,未在係統中填報超限原因和處置措施。2.監測監控人員業務水平差,在井下現場充氣標校傳感器時,未按照傳感器說明書要求,使用遙控器切換至“標校模式”,造成係統將標校識別為超限,報警上傳。3.監測監控技術管理差,未按《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19)》要求設置各類傳感器,人為增加傳感器設置地點和數量,且管理不到位,導致超限報警頻繁。三、有關要求三、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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