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廳安健〔2015〕121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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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廳安健〔2015〕121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5〕12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為推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不斷提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提高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治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一、進一步增強做好用人單位一、進一步增強做好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近年來,各地區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推進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當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仍然存在著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投入不足、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培訓率偏低,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不了解職業病危害對自身健康的損害、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差等問題,導致大量勞動者職業健康受到嚴重傷害。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實踐表明,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是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一安全紅線的內在要求;是增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的重要途徑;是督促用人單位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預防和控製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職業安全健康的源頭性、基礎性舉措。用人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就是隱患”的觀念,把職業衛生培訓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把工作謀劃好、部署好、落實好。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一)總體思路。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職業健康”為工作主線,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為主要內容,實施分類培訓,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崗位和重點人群,進一步明確職業衛生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法,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法治意識和管理水平,提升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為防治職業病危害提供保障與支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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