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安健〔2017〕82號《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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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安健〔2017〕82號《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的通知《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7〕8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已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7年第8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7年7月11日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職業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規劃為切實做好“十三五”期間的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製定本規劃。一、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現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間,我國職業病防治法製、體製和機製不斷完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加強職業健康監管監察法規標準體係和技術支撐體係建設,組織開展企業職業健康基礎建設和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強化監督執法,嚴肅查處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企業的職業健康條件進一步改善,全社會關注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氛圍初步形成。但是,我國職業病危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職業病危害廣泛分布於煤礦、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建材、化工等30餘個行業領域,“十二五”期間新發職業病特別是新發塵肺病報告數仍呈上升趨勢,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麵臨一係列挑戰。一是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基礎薄弱。職業病危害底數不清,法規標準、信息監測、科學研究和技術支撐體係尚不完善,職業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匱乏,監管監察力量嚴重不足與職業病危害量大麵廣的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全社會職業病防治意識不強。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對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到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不足。一些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匱乏,自我防護能力和依法維權意識差。三是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企業未依法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健康培訓等措施落實不力。四是隨著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新的職業病危害不斷湧現,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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