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檔簡介: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安全監督檢查製度為進一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種與安全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達到安全生產檢查製度化、規範化的目標,特製定本製度。一、礦和礦屬各單位都須成立相應的安全生產檢查機構。礦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由礦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機電、通風的副礦長和總工程師任副組長,成員科室負責人和采掘施工單位、輔助生產單位負責人。二、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成員應當熟悉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程,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相關的工作經驗。三、安全生產檢查應以《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煤礦安全規程》、各工種操作規程、其他煤炭行業的有關規定、規程和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及補充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四、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必須實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全麵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定期檢查在每周六進行,8:30在副井檢身房集合並按專業分組,對井下施工現場進行全麵檢查;同時,綜合科、洗選廠會同安全、機電人員對地麵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當日參加檢查的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人員彙總檢查信息。五、對安全狀況差的單位、隱患區域必須進行不定期的重點檢查。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在正常工作中,須隨時隨地向施工單位通報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或隱患。六、安全生產檢查情況通報和處理意見必須當天以書麵形式下達被檢查或處理的單位。安環科應及時把當天安全信息卡反映的問題、查出的隱患、獎罰意見整理好並向有關單位和領導彙報。七、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檢查須在礦統一領導的前提下,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整改情況及時向礦領導小組彙報;檢查時須有跟班安監員、群監員參與。八、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原則上誰發現的問題誰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並就落實整改情況向礦檢查領導小組彙報。九、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徹底或不予整改的,礦檢查領導小組研究意見,對該單位及負責人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十、安全檢查及查出問題,隱患落實整改情況須建檔留存。十一、被檢查單位須積極配合安全生產檢查,嚴禁對安全生產檢查人員打擊、報複和無理取鬧。十二、安全生產檢查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有據的原則,嚴禁檢查人員憑主觀意識對被檢查單位采用不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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