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煤礦瓦斯檢查作業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_20190329085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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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煤礦瓦斯檢查作業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_201903290859041附件4煤礦瓦斯檢查作業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要求1培訓考核依據及適用範圍1.1培訓考核依據本培訓大綱及考核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等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的相關規定製定。1.2適用範圍本培訓大綱及考核要求適用於煤礦瓦斯檢查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2培訓考核對象及條件從事煤礦井下瓦斯巡檢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通風設施的完好及通風、瓦斯情況檢查,按規定填寫各種記錄,及時處理或彙報發現問題的作業人員,即瓦斯檢查工。從事煤礦瓦斯檢查作業的人員應當具備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崗的煤礦瓦斯檢查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礦相關工作經曆,或者有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曆。3培訓大綱3.1培訓要求3.1.1應按照本要求的規定對煤礦瓦斯檢查作業人員進行初訓和延期複審培訓。3.1.2通過培訓,煤礦瓦斯檢查作業人員具備從事本崗位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相關緊急情況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3.2初訓內容3.2.1煤礦安全生產知識3.2.1.1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2)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3)煤礦安全生產規章。3.2.1.2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1)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製度;2)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3)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關要求;4)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有關要求;5)煤礦“三違”及其危害;6)煤礦井下瓦斯檢查作業崗位危險預知與風險管控有關要求;7)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有關要求;8)煤礦井下安全標誌及其識別。3.2.1.3煤礦瓦斯檢查作業安全技術知識1)本工種相關的煤礦生產基本知識a)礦井采掘基本知識。2)礦井通風a)礦井通風的基本任務;b)礦井空氣中各種有害氣體的來源、性質、危害,井下空氣成分、溫度、井巷中風流速度的要求;c)礦井通風係統,包括礦井通風方法、通風方式、通風網絡、通風設施;d)采掘工作麵通風的方法、方式及安全管理措施。3)礦井瓦斯防治a)礦井瓦斯的性質、危害及礦井瓦斯等級劃分;b)礦井瓦斯爆炸的條件及防治措施;c)煤與瓦斯突出的類型、機理、規律及預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規定;d)礦井瓦斯抽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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