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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煤監局關於《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答記者問2019年7月16日,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以下簡稱《防突細則》),並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近日,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桂來保就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專訪。1.記者:桂來保副局長,請您介紹一下本次《防突細則》修訂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桂來保:我國煤礦隨著開采深度的不斷增加,瓦斯災害愈發嚴重,極易引發重特大事故,瓦斯災害仍然是威脅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殺手”。原《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以下簡稱《防突規定》)提出了“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補充”的防突原則,建立了以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為核心的防突技術和管理體係,對提升全國煤礦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有效防範突出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自《防突規定》實施10年來,突出事故頻次和死亡人數逐年下降並得到有效控製。近年來,重新修訂後的《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對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防突理念、技術、裝備等都有了新的發展,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防突技術管理體係,實現與現行《規程》的無縫銜接,更好地引領煤礦防突科技進步,強化煤礦防突工作現場管理,有效防範和堅決遏製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亟需對《防突規定》進行全麵、係統、科學地修訂。2.記者:請您介紹一下這次修訂工作情況。桂來保:國家煤礦安監局高度重視《防突規定》的修訂,將其列為全局重點工作之一,成立了修訂工作領導小組,由我擔任組長,來自科研院所、煤礦企業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多名同誌組成修訂小組,開展具體修訂工作。自2018年8月修訂工作啟動後,我們向全國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煤礦企業、煤炭科研和設計院所廣泛征求修訂意見。修訂小組結合征集到的修訂意見,在原《防突規定》基礎上多次召開研討會議,認真細致開展修訂工作,形成《防突細則(征求意見稿)》。2019年1月,應急管理部辦公廳、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印發《關於征求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應急廳函〔2019〕75號),累計收到意見和建議670多條。2019年4月,修訂小組多次組織統稿會,對意見建議逐條進行反複研討,形成了《防突細則(送審稿)》。2019年6月24日,國家煤礦安監局第14次局長辦公會對《防突細則(送審稿)》進行審議,並原則通過。7月16日,以煤安監技裝〔2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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